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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10斤水果,冰袋重3斤,能不能索赔?

   康康姐讲武汉话
 
  说说最近发生的市场监管新鲜事
 
 
  大家买水果的时候
 
  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
 
  买了10斤一箱的水果,回家复称一称,只有7斤重,剩下的3斤竟然是冰袋的重量……
 
  深圳市民王先生就遇上了
 
  这么一场糟心事
 
  【事情是这样的】
 
  王先生在一家水果摊位上买了一箱哈密瓜,当时哈密瓜是用泡沫箱密封起来的,称重是10斤。老板跟王先生说,除了水果就是泡沫箱的重量,泡沫箱很轻基本可以忽略不计。
 
  第二天
 
  王先生准备开箱吃哈密瓜的时候发现
 
  泡沫箱里面竟然还有两大瓶水
 
  王先生觉得不对劲,把水拿到电子秤上一称,竟然有3斤重!这也就是说,哈密瓜的重量只有7斤。这下王先生就郁闷了,哈密瓜是按8元一斤买的,这就白白多出了24元钱。
 
  王先生说,当时老板跟他说的是,整箱购买哈密瓜更便宜,如果零售挑选就需要9元一斤,王先生想着自己买得多,可以多省一些钱,所以才选择了整箱购买。
 
  谁知道
 
  现在80元才买了7斤哈密瓜
 
  比零售挑选还要贵!
 
  于是
 
  王先生去与摊主理论
 
  要求他退还其中的差价
 
  但是
 
  摊主却拒绝退款
 
  还说这里两瓶水是用来冰冻保鲜的,从批发商那里拿货时就这样,这是大家都知道的“行规”。
 
  大哥
 
  这“行规”它犯规了啊
 
  你知道不?
 
  王先生一气之下
 
  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小伙伴们
 
  提起了投诉
 
  执法小伙伴们对其产生了调查
 
  小伙伴们认为
 
  摊主故意隐瞒了泡沫箱内有3斤水的信息,让王先生误以为这两瓶水也是水果的重量,这种行为属于隐瞒了所提供的商品数量信息误导消费者,涉嫌构成消费欺诈。
 
  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相关规定
 
  出现消费欺诈行为,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,赔偿金不足500元的,为500元。
 
  看到没?
 
  消费欺诈
 
  500元起赔哦!
 
  希望各位商家不要挑战法律
 
  否则
 
  赔款没商量!
 
  好
 
  案子说到这里就结束了
 
  康康姐在这里想提醒一下大家
 
  消费者
 
  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。因此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信息的时候,应该绝对真实、全面、准确。
 
  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,在购买水果、海鲜等商品时,应该注意净重和毛重的区别,尽量当场开箱验货,如果发现货不对板或者净重与标示差别很大的时候,要拒绝购买且及时投诉举报。
 
  
  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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